2019-07-20 09:52:15 作者: 来源:网络转载 阅读数:101286
2019年7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际联席会议其他单位,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2019年7月16日至8月26日)。
人社部就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举行新闻发布会
(源自丨中国网)
根治欠薪夏季行动通知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国资委
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明电[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财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国资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避免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与范围
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8月26日。
范围: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国企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二、行动内容
一是对标根治欠薪,实施“三查两清零”。一查欠薪隐患苗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发生新欠。二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三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两清零”即做到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
二是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施欠薪“冬病夏治”。检查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相应制度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地的问题,着力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三是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落实工作责任。对今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做到案了事了。要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对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并予以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和国资等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作用,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和国资等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监管(管理)范围内的重点企业特别是在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并组织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三)加大社会公布和失信惩戒力度。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欠薪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做到应列尽列,并按规定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本地实际灵活组织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本地区书面总结报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在专项行动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开展调研巡查,有关情况将列入2019年度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重要参考事项范围。
附件: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国资委
2019年7月8日
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新闻发布会
卢爱红: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
卢爱红: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等部门,从7月16日-8月26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先生,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督察专员田克军先生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发布会我们还向社会公布今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工人日报记者:
前不久,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开通了“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接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线索,你们是如何处理的?专栏还公布了省级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请问有哪些维权渠道?谢谢。
王程:
感谢主持人,感谢记者朋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进行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新闻发布,刚才卢司长已经介绍了本次发布会的意图,这里我想补充一下,这就是想通过这样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传递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根治欠薪的决心和意志,从而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进而达到不想欠薪的社会氛围,形成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舆论氛围。
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出我部门户网站开通了“根治欠薪进行时”,大家知道,现在全党正在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1+6”的方式推进这项主题教育,“6”项工作中重要一项就是根治欠薪,为此,我部门户网站在六月初开通了“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同时也对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部门的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予以公布。部本级也直接受理社会各方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线索,专栏开通一个月以来,到7月15号,我部通过专栏直接收到了1847件线索,在这些欠薪线索中,工程建设领域466件,其他领域1381件,经初步核查,排除了重复举报和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的线索之后,我们已经将362件欠薪线索分送各相关省份的人社部门,由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挂牌督办。对于其中涉及的重大欠薪案件,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局还适时启动现场督办。上周,我局李新旺副局长带队到内蒙现场督办一个案件,加快办理进度,从速从快解决欠薪问题,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这样一些行动,我们也结合主题教育,从指导思想上说,我们要坚决贯彻习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站稳为人民谋利益的鲜明立场,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在这里我们向各位,并通过各位向媒体向社会郑重承诺,我们将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问题不查清、不解决,坚决不销案。同时,对案件查处过程当中反映出来的属地政府和包括人社部门在内的主管部门失职、失查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并且把问责结果适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以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畅通劳动者投诉举报的渠道,今天我们在部门户网站“根治欠薪进行时”的专栏中,除31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外,还公布了全国所有地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的方式。同时还指导地方开通微信、微博等新的投诉举报方式,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我们也注意到,不光是人社部,我们根治欠薪相关的部门都采取了相应的渠道,来接受农民工的投诉。比如说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开通了农民工欠薪的投诉的绿色通道,需要维权的农民工朋友也可以得到这个平台免费的法律咨询。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今天水利部的田司长也在,遇到因为拖欠工程款而导致的欠薪问题,也可以向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总而言之,出现农民工欠薪问题,我们人社部门以及相关部门都会认真受理,及时处置。谢谢这位记者朋友。
人民日报记者:
请问王局长,我们开展夏季行动的初衷是什么?我们在这次夏季行动提出“冬病夏治”,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本轮行动有哪些重点工作?谢谢。
王程:
谢谢这位记者。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个问题大家并不陌生,也可以说由来日久。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领域,还有一个突出表现,越到年底问题越多,可以说集中爆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也经过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和制造业、服务业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一方面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施工企业并不直接用工,不直接发工资,它是通过支付工程款的方式,通过劳务企业(包工头)组织用工的方式来实现工程推进。还加上社会上普遍出现的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工程建设领域里用工秩序混乱,利益链条长,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最终受害的就是我们农民工兄弟。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长期形成的所谓行规,这就是工程建设领域的用工往往每个月发点生活费,剩余的部分累计到年底或工程、工序结束才能结算,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往往岁末年初正是欠薪问题高发期的问题。
基于这种情况,我们考虑要彻底根治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坚持日常抓、时时抓,对欠薪问题抓早抓小,加大日常监察执法的力度,一手抓企业工资支付制度的建设,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一手抓欠薪隐患和案件处置,防止积累成为积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农民工兄弟越到年底越着急回家,越需要钱、越拿不到钱的这样情况。为此,我们人社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国资委,决定开展一次夏季专项行动,通过40天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实,下大力气集中解决一批重大欠薪案件。
刚才这位记者同志也问了,为什么叫“冬病夏治”,我刚才也做了解释,“冬病”就是由于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工资结算的高峰期,为什么是高峰期,为什么没有按月给呢?是因为从前每个月发的是生活费而不是工资的全部,当然从要求上来说,也是劳动法的要求,工资必须以货币的方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于我刚才解释的情况,在建筑工程领域里农民工工资发放出现了一些问题,由此带来到了年底欠薪高发,这就是“病”,我们叫做“冬病”。所谓“夏治”,就是未病先防,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强化对企业平时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管,通过源头和过程的监管,有效预防和解决欠薪行为,防止欠薪在年底集中爆发,扭转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的被动局面。
这次行动从16号开始,今天是18号,我们说目标是对标根治欠薪这个总目标,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问题,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并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工程项目和其他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做到“三查两清零”。所谓“三查”,就是一要查欠薪的隐患苗头,各地区人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抽调专门的执法人员,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二是要查历史欠薪案件的存量情况。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近两年当期拖欠由于我们治理的力度加大,应该说欠薪形势已大为好转。但是也必须看到,一些历史遗留欠薪问题确实还没有完全解决,这也成为我们的工作难点。我们要求各地对历史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要查清事实,用现在主题教育的话说,就是要“啃硬骨头”,接烫手的山芋,把历史问题妥善的予以解决,切实回应农民工的合理的诉求。三要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有关主管部门,特别是负有财政资金拨付责任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因政府资金拨付不到位,不及时造成新的拖欠,为全社会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带一个好头。
“两清零”,就是要通过本次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做到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项目投资欠薪案件清零。提出这样的要求,主要是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某种意义上代表了国家的公信力,政府和国企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要带一个好头。特别提出“两清零”。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频道记者:
我的问题提给水利部田专员,我们知道,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屡创新高,2019年在建的工程投资规模已经突破一万亿元。请问在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的保障措施是如何落实的?有什么问题和困难?下一步还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谢谢。
田克军:
感谢记者的提问。水利部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全额支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始终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措施,作为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作为把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手段,抓早抓细抓实抓好,力求在这项工作中能够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体来讲,我们水利部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落实。一是成立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水利部机构改革到位后,我们立刻就和人社部联系,申请加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保证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2019年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方案进一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建设单位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监管,防范和化解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隐患。
第二,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保障制度。一是全面落实工资的保障制度,特别要全面全覆盖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用工合同制、工资保障金制和银行代发制。实践证明,这四项制度是非常有效的。二是逐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我们严格执行水利部提出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制定刚性约束。一个是对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立项,从源头上杜绝欠薪的隐患。另外,将根治欠薪纳入项目的日常管理,与我部督促检查、质量考核、稽查随查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三是严格工程招投标,避免因为违规的市场行为导致重大群体性欠薪事件发生。三是着力完善突发应急处置机制,实行动态监管,完善重大欠薪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联合惩戒。将拖欠农民工的企业和责任人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将恶意拖欠影响重大的欠薪行为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黑名单,使它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第三,强化专项整治,实现随欠随治。一是定期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积极预防。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工作方案,逐项研究解决措施,限时完成问题处理,确保发现一起、办结一起,及时清零,随欠随治。最近我部已经进行了几次督促检查,工作中检查了15个项目,发现有四个项目存在轻微的欠薪,我们已经制定了解决措施。
总体上来看,水利行业治欠保支工作成效是比较好的。按照最新的统计,由政府投资的水利项目9100个,我们实现实名制的达到93%,用工合同制的94%,工资保证金制达到91%,其中水利部直属的七大流域机构以及计划单列市基本上做到百分之百覆盖。足额支付农民工项目占总项目的99.82%,足额支付的工资额占应支付总额的99.98%。
由于水利建设领域劳动密集程度比较高,水利项目多,分布广,用工需求也较大,还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小微项目比较多,这些项目点多面广地偏,工程规模也小,工期短,所以要落实四项制度,也有一定的难度。二是水利工程季节性很强,受天气、气候影响大,汛期用工的人数变化大,人员管理和工资按时支付有较大压力。三是部分施工企业思想要进一步提高,有些可能顾忌农民工多缴税款,还有些对于保护农民工的意义作用还认识不足。四是基层部门监管力度要进一步的加大,有一些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能力不足,检查力度不够,处理手段不强,造成一些管理还不太规范。
下一步要进一步强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四项制度的全面全覆盖和及时准确的掌握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措施,在全国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二是加强问题整改问责力度。这一点也是共识,千次教育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对不重视、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部门,要坚决采取通报批评,信用评价扣分,实行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来进一步加大警示惩戒力度。三是落实信息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进一步对农民工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企业信息、投诉电话在现场进一步的进行公示,让农民工能够及时反映。四是要进一步研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别保障措施。比如说要及时跟踪落实工程款的落实到位情况,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将人工费在工程费总额中剥离出来,优先保证人工工资的支付,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研究提出加强农民工支付的有效措施。
总之,我们要在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抽调精兵强将,加强制度建设,做到随欠随治,从制度上和根本上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我们知道,今天发布会上发布今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信息,我们也比较关注“黑名单”制度目前实施的情况怎么样?谢谢。
王程:
谢谢你的提问。根治欠薪需用铁腕。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加大对欠薪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就是我说的铁腕之一。2017年,人社部出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定办法》,并会同发改委签订了相关的联合惩戒备忘录,对拖欠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实行“黑名单”管理。这两个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各项制度,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以及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组织和个人导致欠薪的,本着应列尽列的原则,也就是有一个算一个,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什么叫多部门?就是签署这个合作备忘录的30个部门。
今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级共公布了三批次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共180条,纳入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所有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比如说其限制其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比如说信贷融资方面予以限制,比如说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不得乘高铁高档座位出行等。目前这项工作在各地普遍开展,不少地方力度还是很大的,像广东、安徽、云南等地实行“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较大。今天发到大家手里的就是2019年我们部本级推出的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这次较前两次规模大,涉及行业面广,不仅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还有加工制造等其他行业企业,涉及的人数和金额也比较多。这100家中有43家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这批案件涉及劳动者7548人,涉及金额1.2亿元。这批次黑名单数量多、案值大、涉及的受惩戒人数多。我们就是想通过这样一项制度,结合恶意欠薪入罪这样一项措施,向社会、向公众传递这样的信息,就是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违法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通过铁腕治欠,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不敢欠、不能欠,最终达到全社会的各用人单位不想欠的社会氛围,从而有效地保证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这是我们政府应尽的职责。谢谢。
卢爱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两位发布人。另外,我部将于近期举行今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人社领域的重点工作情况,解读人社领域的主要数据。欢迎各位朋友参加。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