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3 16:22:30 作者: 来源:人民网 阅读数:461
刚开始工作一个月,张女士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左髌骨骨折,公司将张女士手术费用等收据收回后,却迟迟没有报销。张女士说,她6月份的工资还没有拿到,并且公司也没有给她保留岗位。
2018年12月21日,张女士开始在西安每一天便利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在产品组做WMS系统工程师,实习工资一个月6400元。工作后,张女士被派到宇培西安物流园做外勤工作。
今年1月23日上午11时许,张女士准备去园区门口的公共厕所,不慎摔伤了腿,“仓库的厕所都上锁了,只能去园区门口的公共厕所,那里有一个1米多高的台子,我询问同事能不能下去,他说可以,我就跳下去了,左膝着地受了伤。”张女士被紧急送往西安市红会医院,医院诊断她左髌骨骨折,需要手术。
2月3日,张女士手术后出院,3月29日,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张女士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认定为工伤。
张女士因为受伤,一直在家休息,“我2至5月的工资公司还是照常发放的,但是6月的工资就不发了,说我的成本太高。5月公司将我的手术费用凭据和病历收走了,没说什么给报销5万多元治疗费用,并且没有给我保留岗位。”
7月5日,张女士收到每一天公司发的劳动鉴定通知。7月2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张女士的提供的通知上看到,通知上表明,张女士自2月3日手术出院后一直没有去公司上班,公司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病历及医嘱,认为她伤情稳定,依法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6日,张女士跟公司同事华某一起去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因为我骨折经手术内固定的东西还不能去除,所以做不了劳动鉴定,华某就让我回去等消息,也没有说报销手术费用的准确时间。”
22日下午,记者联系西安每一天便利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华某,华某表示,张女士的伤情及诉求已经向公司领导反馈,“公司员工工资每月18日发放,部分遗漏的员工会在25日进行发放,我会跟财务协商此事。”华某还说,公司不会拖欠张女士的手术等治疗费用,目前还在商量解决方案。(记者 尤洁 实习生 马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