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17:14:3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阅读数:485
原标题: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案件查办模式,巧妙“破网”、精准“打伞”
194万多元罚没款被截留的背后
个人违纪违法和集体违纪交织;截留罚没款194万多元;众多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拘不拘、应立案未立案……自治区公安厅近日召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纪律作风专题教育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披露了贺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保护伞”一案。该案涉案民警辅警近百名,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和政治生态。看到曾经的同事沦为阶下囚,全区民警受到强烈震撼和深刻警醒。
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集中力量查办此案中,自治区纪委监委创新举措,“室”“组”“市”协同作战,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1+1+1>3”效应巧妙“破网”、精准“打伞”。
形成“一盘棋”
“蒋某某嫖娼,派出所决定罚3000元、拘14天。实际上,他在拘留所一天都没待过。”“贺州市八步区公安局有民警拿了保护费,包庇李某桥容留妇女卖淫……”2017年7月,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收到群众举报线索。
接到举报后,巡视组将问题线索移交贺州市纪委。该市纪委以蒋某某应拘未拘问题为突破口,初步查明部分民警收受李某桥财物并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保护,造成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拘未拘。
“该案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涉及市局、分局‘5所3队’。”贺州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不少涉案民警拒绝交代问题,有的派出所也集体抱团对抗调查,案件查办一度陷入僵局。
“要整合力量形成压倒性优势,从严从快,坚决突破!”2017年9月2日,自治区纪委召集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贺州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把该案作为公职人员充当违法犯罪人员“保护伞”的重点案件来处理,坚决把问题查清楚。
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实际,自治区纪委监委探索“室组联动、组市联动、室市联动”新模式,成立由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第七监督检查室统筹,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牵头,贺州市纪委监委配合的专案组,形成查办贺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辅警充当“保护伞”案“一盘棋”。
撕开突破口
面对复杂的案情,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迂回出击,首先调查巡视发现的应立未立涉黄刑事案件。
自治区公安厅高度重视专案工作,要求相关警种和地方公安机关密切配合。2017年11月,由驻厅纪检监察组直接指挥,柳州市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赴贺州和广东、湖南等省市,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固定部分证据。
“有了这些底气,我们点面结合,开始重点突破。”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毅说。2018年春节前,涉案民警李某和陆某被带到南宁进行“走读式”谈话,如实交代了问题。
综合多方调查,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初步掌握涉案所队滥用职权、一些民警收受李某桥保护费的部分事实。其中包括建东派出所原所长张某峰和城北派出所原教导员雷某。
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研判,张某峰和雷某对抗调查、问题严重且证据相对清晰,必须留置审查。基于此,贺州市纪委监委报经自治区纪委监委同意,立即把二人异地留置,令其如实交代问题。
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快马加鞭,与八步分局各所队负责人、重点涉案人员及其家属等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召开八步分局干警集体约谈会,分析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形势,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敦促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室”“组”“市”三联动,刚柔相济、逐一击破、全线出击,24名涉案民警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瓦解了对抗僵局。
打好收官战
对抗僵局分崩离析。贺州市纪委监委深挖细查,查明八步分局“4所2队”涉嫌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伪造虚假拘留回执、罚没款“大头小尾”,导致众多犯罪嫌疑人应拘未拘、应立案未立案,共截留罚没款194万多元。建东派出所原所长张某峰、城北派出所原教导员雷某等10余名民警收受保护费,通过包庇、通风报信、不打击等形式充当“保护伞”。
贺州市纪委监委对充当“保护伞”的民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涉嫌犯罪的张某峰和雷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手软不姑息;对情节轻微、配合调查的,给政策给出路。全案移送起诉2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撤职5人,免职2人,调离公安队伍3人,诫勉谈话10人。
查处一案,整改一片。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贺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公安局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12月25日,市监委向市公安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党委压实主体责任,自查自纠、问责处理。该局立即成立4个调查组开展自查自纠。25名涉案民警主动交代问题,市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贺州市纪委监委指导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及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全面抓实整改;市公安局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今年初,贺州市委专门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通讯员 贝为超 李明鲜 记者 王春楠 原文编辑: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