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3 10:56:27 作者: 来源:人民网 阅读数:567
人民网成都7月21日电(郭洪兴) 中华环保世纪行2019年宣传活动以“守护长江清水绿岸”为主题,突出长江保护这条主线,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监督重点,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
近日,在全国人大新闻局带领下,多家媒体走进四川宜宾长江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源头一线采访。宜宾,在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作出系列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并成绩斐然。
特别是宜宾人大在监督和立法上把工作做在前端,让“守护长江清水绿岸”主题有法可依和保障。为此,人民网记者专访了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厚生。
人民网:请谈谈宜宾人大对“上游意识”和“上游责任”是如何认知的?
陈厚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金沙江和岷江在宜宾这里交汇形成长江,因此宜宾有“长江第一城”之称。在地理概念上,宜宾是长江的绝对上游城市,保护和修复好长江生态,不仅是宜宾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宜宾融入长江经济带、实现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作为长江上游城市在长江生态保护中一定要有上游意识。这要求我们要有更高的站位,要坚决贯彻“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生态理念,真正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方针。有更强的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态优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有更强的责任,作为长江生态首城,维护长江生态责无旁贷。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才能更好的担起上游责任。
从人大而言,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新思想,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中、省、市关于长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列精神,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创新有为的开展工作,力争上游,以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四十周年为契机,不断提升立法、监督等工作水平,为“一江清水向东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民网: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宜宾人大具体做了哪些事情?
陈厚生:一是立法保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宜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有特色、不抵触、可操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国第二大城市森林公园的翠屏山进行立法保护。《宜宾市翠屏山保护条例》的出台巩固翠屏山保护工作的已有成果,解决目前工作中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休闲健身环境和城市生态“氧吧”。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的“血管”,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针对城市建设管理中随意开挖、乱铺乱设、雨污混流、损坏道路等存在的问题,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宜宾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切实解决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地下管线建设有序、管理规范。
二是监督推动。宜宾市人大通过用好用足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打造宜宾人大监督的“铁齿铜牙”。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生态法制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14次,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调研3次,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工作新方式,增强人大工作实效。重点督促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两院”关于生态环境案件审批情况的专题报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实效。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着力加强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全市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3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全市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754件,其中民事案件419件,刑事案件180件,行政案件155件。
徒法不足以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检查是人大进行有效监督的“杀手锏”。近年来,宜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法律巡视”优势,先后开展5次生态环境方面执法检查,就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尽快解决,以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提高效果。
人民网: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上,未来有何打算?
陈厚生: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方针原则、实践要求、科学方法,坚持不懈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开创人大生态环保监督新局面。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方面,宜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提出《宜宾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宜宾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宜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条例》《宜宾市南广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计划,确保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重点、跟踪热点、化解难点,提高生态环保的监督实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工作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推动构建完善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保监督工作,让宜宾的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环境更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