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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辽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现垃圾分类

2019-07-20 10:21:53   作者:  来源:新华网  阅读数:583

9月底前辽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现垃圾分类
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存放和处理,可回收物须投入可回收袋
回收公司为每间办公室免费配发可回收袋,每名公职人员必须将可回收物投入可回收袋;对有害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处理,收集到一定数量后,统一交由本地区主管部门免费收运处理。
近日,辽宁下发《深入推进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收集,统一收运处理,并建立长效分类机制。
省直公共机构垃圾将分四大类
据了解,省直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标准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有害垃圾用红色垃圾桶、可回收物用蓝色垃圾桶、餐厨垃圾用绿色垃圾桶、其他垃圾用灰黑色垃圾桶。分类标识、文字分类说明由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范、印制,免费发放。
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对有害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处理,收集到一定数量后,统一交由本地区主管部门免费收运处理,废旧硒鼓、墨盒类由供货方进行回收处理;对可回收物由回收公司为每间办公室免费配发可回收袋,每名公职人员必须将可回收物投入可回收袋,回收公司定期到集中回收点收取,由回收公司按量付费,并通过扫码积分兑换奖品;对餐厨垃圾将设置密闭容器单独存放,统一由回收公司免费收运处理;其他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按规范收运处理。
七八月份将进行培训和配备设施
下一步,省直各公共机构将分三个阶段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今年7月为动员宣传阶段,7月至8月为人员培训、配备收集设施、统一收运等具体实施阶段,9月至11月为检查考核阶段。
同时,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不落实规定要求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记者 方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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