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0 17:16:46 作者: 来源:新华网 阅读数:552
16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了解到,自社会治安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长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破获制假贩假案件1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名,铲除“黑商户”“黑窝点”10个,收缴假冒伪劣商品价值共计225.3万元。
针对“小作坊”“小工厂”“小门店”制假贩假问题,治安系统集中部署专项整治,对无资质销售“大品牌”、低价格销售“大品牌”等可疑情况逐一调查和立案侦查。4月26日,朝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非地服饰行”低价销售国际一线品牌的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经相关品牌代理商鉴定其所售品牌商品均系假冒。
现查明,邓某兄弟二人于2017年年末开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计营业额高达400余万元。目前,邓氏兄弟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市公安局组织治安、经侦等专业警种和基层派出所对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等行业场所,加大日常巡查、法律宣传和社会发动力度,形成公安清查、群众监查的基础管理格局。4月18日,朝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了奇炎商贸服饰店销售假冒耐克商品案,收缴假冒注册耐克商标的运动鞋1500余双、衣服1000余件,总价值100余万元。涉案的林某、黄某华、陈某鹏等11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专项整治中,治安部门将基础排查与专业检测有机结合,提高发现打击能力。5月15日,德惠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基础排查中,发现松花江镇街道一出租屋内有人在加工咖啡,形迹可疑。经秘密取样并送交专业部门检测,在此人生产加工的咖啡中发现违法添加有毒有害添加剂“西布曲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行动,将违法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咖啡全部查缴,抓获宋某新、田某乐、王某龙等5名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同市场监管部门保持信息同步,做到执法联动,增强打击合力。5月15日,绿园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暗访中发现辖区小南屯存在一处制售假羊肉的“黑工厂”,在查证固定证据后,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刘某伟、刘某付、张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并对肉品全部予以收缴。(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