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3 15:21:41 作者: 来源:新华网 阅读数:440
1.林芝市综治办副主任刘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时任墨脱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明以加班补贴、误餐补贴、伙食补助等名义违规使用业务经费、公用经费等发放津补贴共46.7452万元。2018年12月,刘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余向辉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至2016年,经时任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余向辉签批,超标准发放补助5.194万元,违规发放管理人员在岗津贴18.7264万元,违规发放培训管理补助0.15万元,超标准接待支出1.9433万元,以上资金共计26.0137万元。2018年7月,余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山南市洛扎县工商联主席巴桑次仁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5年,经时任拉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巴桑次仁签批同意,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公款吃喝共计2.251万元;从拉康镇“两会”用品款中购买酒水共计1.462万元;邀请措美县财政局原局长曾某(已另案处理)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共计0.5万元;用公款购买并赠送土特产共计3.1188万元。2019年4月,巴桑次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南木切乡派出所民警旺堆次仁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4月13日,旺堆次仁驾驶派出所警车前往南木切乡夏培塘草组开展工作。返回单位途中,旺堆次仁利用工作时间私自驾驶派出所警车前往强布温泉洗浴。2018年9月,旺堆次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